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钢邯钢老区退城整合项目 (煤气加压储配站、变电工程、水处理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单位 |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河钢邯钢老区退城整合项目 (煤气加压储配站、变电工程、水处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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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型 |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报告编号 |
RTZP2024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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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联系人 |
王颖 |
建设单位 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涉县龙西工业龙西工业园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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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组 |
项目负责人 |
王姗 |
检测项目组 |
采样人员 |
朱晓东、赵浩、韩冰、王肖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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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王姗 |
检测人员 |
李雪娜、郝莉燕、韩冰、朱晓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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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牛天芳、刘玺、刘旺 |
报告编制人 |
徐江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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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杨红宾、王立朋 |
报告审核人 |
赵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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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王姗、牛天芳 |
调查日期 |
2024.1.11-2024.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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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查人员 |
王姗、牛天芳 |
复查日期 |
2024.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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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朱晓东、赵浩、韩冰、王肖峰 |
采样日期 |
2024.3.12-2024.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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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 |
李雪娜、郝莉燕、韩冰、朱晓东 |
检测日期 |
2024.3.12-2024.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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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钢邯钢老区退城整合项目(煤气加压储配站、变电工程、水处理工程)组成及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煤气加压储配站、变电工程、水处理工程。 煤气加压储配站主要包括:2座12万m3干式橡胶膜密封型转炉煤气柜和配套转炉煤气加压站、湿式板式电除尘,1座30万m3干式POC型高炉煤气柜和喷雾降温装置。 水处理工程主要包括:水源净化及污水处理、铁前脱盐水、钢后脱盐水站、生活水站。 根据国家相关要求,结合该项目实际情况,确定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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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及检测结果 |
生产过程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其他粉尘(混凝剂、絮凝剂)、一氧化碳、硫化氢、氨、氢氧化钠、盐酸、硫酸、氧化钙、碳酸钠、二氧化碳、噪声、工频电磁场。 本次共检测职业病危害因素11种,其中化学有害因素9种,包括:氧化钙、氢氧化钠、碳酸钠、氨、硫酸及三氧化硫、硫化氢、一氧化碳、氯化氢及盐酸、其他粉尘;物理因素2种,分别是工频电场、噪声。 各岗位作业人员所接触的化学和物理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2022年修订)》(GBZ 2.1-2019)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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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与建议 |
其他措施建议 1、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应有专人管理,保证其性能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2、进一步完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每半年检查一次,保证作业场所设置的警示标识可被清晰识别,若出现模糊不清或掉落等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 3、作业场所发生急性职业危害事故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地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用人单位每年组织一次事故的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改进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职业危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4、照明灯具损坏后及时维修,保证各作业场所的照度符合标准要求。 5、在日常职业病危害监测或定期检测、评价过程中,若发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治理。 6、不得安排未成年人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从业人员,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7、建议监督完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查记录,确保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到位。 8、加强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切实完善并实时更新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9、高温季节应加强对非恒温区域作业人员的监护,加强作业场所高温设备的室内通风,并足量发放防暑降温用品,防止职工中暑。 10、水处理工程系统涉及较多的有限空间、污泥坑池等,人员在进行清污作业可能受到硫化氢急性中毒。硫化氢毒性很高,应引起足够重视。在进行清污作业时严格按照清污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防护措施进行作业,避免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 11、存在职业危害的外包作业,应在外包合同中提出职业病防护要求,并评估其能力,不具备职业病防护能力的承包商,用人单位不应委托。 12、根据《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职业病防治信息化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在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报告系统中对该建设项目相关信息进行信息录入。 13、该项目今以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防护设施等发生变更时,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和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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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评审意见 |
经过讨论和审议,专家组原则同意通过该《报告》,《报告》应按专家组意见修改,经专家组长复核确认后可存档备查。 1、明确评价范围,完善评价依据; 2、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及防护设施有效性分析; 3、完善应急救援设施的分析与评价; 4、补充完善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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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气加压储配站 |
220kV变电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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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kV变电站 |
生活及生产污水处理站地下输送泵 |
附件:检测结果